2009年6月8日星期一

22. 痴 (完)




不要做摸象的瞎子。

〔瞎子摸象〕

話說有幾位瞎子,各自摸著大象身體的不同部位,並以此來判斷大象的模様。摸著象耳的,認為大象像把大扇子;摸著象鼻的,覺得大像其實是個又寛又厚的膠管子;摸著象尾的,相信大象的身體像條蛇;摸著象腳的,則堅持大象彷如一株大樹的樹幹。幾位瞎子摸畢,各自就大象的體形表述一番。答案當然都不一樣。各人都相信自己的新身體驗和感覺是對的,其他人肯定是搞錯了。於是各持己見,繼而吵得面紅耳赤,相持不下。

《瞎子摸象》的故事​​,每天都以不同的形式在人世間重演著。故事裡,其實沒有人錯。只是每個人都從自己的經驗出發,各自表述。世界就彷如大象的身體一樣,是多元化的。把幾位瞎子們的個別印象匯集在一起,就較接近大象的整體形象了。

世間許多現象,何嘗不是這樣?在文明和民主的社會裡,尊重別人的意見和權利是很重要的。能廣泛聽取和參考各方意見,就能更全面、更週詳地考慮和解決複雜而多元的現代社會問題,不至忽略或漏掉了一些重要的因素,不至因愚昧和不智而失誤。

今天的「痴」,與前兩天的「貪」和「嗔」稱為三毒,是佛教認為禍害人心的。 「痴」是「愚昧」、「不智」的意思。當然,很少人會覺得自己是愚昧、不智的。大部份的人,都會覺得真理在自己手中,自己永遠是對的。別人如持不同意見,那肯定是別人錯了;他該坦白認錯才是。

正是這種「我對人錯」的心態,造成了人間永無休止的爭執。這邊廂高舉真理大纛,那邊廂堅持原則,於是吵個不停。文明一點的爭吵叫「辯論」,野蠻一點的叫「打鬥」。

話得說回頭,我們如細心聆聽爭吵中任何一方的意見,倒不難發現,他其實也可能是對的,最少不是沒有理據的;他真的是手持真理,卻不一定是真理的全部,亦可能是偏重於從某一個角度來看問題。要命的是,他把自己所掌握的部份真理,當作是真理的全部;於是無限上崗,並且迅速攀上道德高地,攻擊對手,務求對方認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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