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S(韓國廣播公司電視台)電視劇《太陽的後裔》製作公司“NEW”(Next Entertainment World)成功打破了電視台與外包製作公司之間的“甲乙關係”。目前,該製作公司與電視台共同擁有《太》劇的所有權利,且利潤分成反倒要高於電視台。而韓國大部分電視劇製作公司並未擁有版權等項目行使權,“電視台一家獨大”的觀念深深植入韓國社會。 《太》劇的出現,撼動了整個韓國電視產業鏈。
實際上NEW並非是一家影視劇製作商,而是韓國四大電影發行公司之一。 2014年華策影視花了535億韓元(3.23億元人民幣)收購了NEW的15%股份,變成第二大股東,這也是中國企業在韓國影視行業規模最大一筆投資。像在韓國耳熟能詳的熱片《新世界》、《7號房間的禮物》等電影均由該公司投資。獲得充足資本後,NEW開始跨足電視劇製作。在成功邀請到著名編劇金恩淑、演員宋仲基和宋慧喬加盟後,信心十足的NEW在與電視台的交涉中,要求獲得版權。
而大部分製作公司由於規模小、資金少,通常要從電視台處獲得半數以上的製作費才開始製作。雖然項目企劃、攝影、導演等整體流程由製作公司負責,但因製作經費問題,在與電視台的談判中,處在被動地位。
據了解,得益於與KBS的成功談判,NEW在節目走紅後有望獲取額外收益。而通常情況下,一般製作公司所做的項目再有人氣,礙於先前的版權條約,也無法獲取額外收益。
《太》劇的製作方NEW與電視台KBS的利潤分成為“6:4”,而製作成本則雙方對半負責。電視劇製作公司協會稱,這次首個製作公司利潤分成多於電視台的事例。目前《太》劇已向27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預計該數字還會不斷增多。該劇出口業務由NEW和KBS按國家與地區劃分負責,出口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日本、英國、法國、意大利、德國、羅馬尼亞、瑞典、西班牙、波蘭、比利時、芬蘭、俄羅斯、澳大利亞、荷蘭、土耳其、沙特阿拉伯、阿聯酋、伊朗、台灣、香港、菲律賓、緬甸、越南、柬埔寨、美國、新加坡等。
根據電視劇製作公司協會和獨立製作公司協會的消息,目前絕大部分製作公司從企劃到拍攝均無實權。由於電視台徹底擁有了版權,製作公司在項目上難獲收益。這也是大多製作公司選擇親自跑贊助的原因之一。
由於長期以往的利潤失衡,電視劇製作公司失去了上升動力,自然會出現質量問題。電視台也有向製作公司移交海外出口版權的情況,但製作公司因沒有足夠龐大的資本推動海外營銷,版權收益名存實亡。據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數據,2008年至2014年,韓國外包製作公司平均從業人數為9至14名。如此小規模的製作公司,在做市場方面自然心有餘而力不足。
為解決製作商與電視台間的關係,韓國政府曾製作了一份標準協議,但該指導線被指無實效性。由於政府無法介入民間企業的合同關係,這種不平等的關係就一直延續至今。 《太》劇的出現,將有望為電視台壟斷版權獨攬利潤的問題提供一套根本對策。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