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演員金素妍因涉嫌詐騙而被起訴。
當天,金素妍經紀公司NAMOO ACTORS娛樂公司稱:「本公司明確聲明起訴人的起訴內容是虛假事實。與起訴人主張的不同,金素妍與PUFFBAR公司的宣傳業務和金錢上的交易毫無任何關係。」
公司主張說:「金素妍被起訴的理由完全難以預測,因為她與起訴人從來沒有見過面。金素妍和起訴人只接觸過2次,一次是起訴人姐姐的美甲店開張,起訴人通過一同被起訴的PUFFBAR公司代表A某拜託簽名;另一次是起訴人自稱是金素妍的影迷,想和金素妍通電話,所以金素妍和起訴人通了大約十秒左右的電話。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金素妍只是作為藝人分享好意而已。金素妍從未有做過需要負法律、道義責任的言行。」
接著,公司強調說:「此次起訴是惡意利用金素妍是有名人生這一點來讓自己的主張引起熱議的行為。本公司難以容忍此類行為,將強烈地採取包括誣告罪在內的法律措施。確認結果表示一同被起訴的A某是金素妍的學生時期的朋友,在去年偶然重逢,今年年初以前是存在好感,相互了解對方的關係。私下的確是有交情,但是事業上沒有任何關係。」
最後,公司說:「金素妍已經接受警方調查完畢。拒絕第二次調查的原因是因為考慮到金素妍和起訴人沒有見過面,會帶來第二次傷害,所以沒有出席。對此,金素妍和本公司對起訴人單方面的內容遭到報導,情況與事實相左這一點感到十分擔心。請不要擴大解釋單方面的主張和撰寫猜測新聞。」
在此之前,某媒體報導聲稱金素妍受到男友電子香煙事業的牽連而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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